本次培训深挖数据差异原因,针对数据变动及数据核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基层统计工作现状、报表单位实际情况,分法治学习、政策传达、业务讲解等方面设置课程,内容细致全面。一是深入学习新修改统计法,明确对统计人员工作职责,坚持依法统计,筑牢统计法治底线。二是传达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对劳动工资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结果反馈,详细解读《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质量自查整改方案》,对方案落实及下一步市、县两级数据核查、调研工作开展全流程进行布置。三是针对核查报表指标解释、填报方法及要求进行讲解,统一上报时间。四是梳理核查材料中常见错误,规范收集、整理上报标准,对实地核查中的常见问题进行解答。
培训班对后续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质量重要意义,在数据质量自查整改工作中按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整改方案,对平台机关事业报表单位全覆盖比对核查,及时修正错误数据。二要加强业务指导,根据实际情况可分行业、分部门、分乡镇街道开展业务培训,对工资填报指标、取数方法、常见数据差异原因要重点培训,为提高工资数据质量筑牢基础。三要加强部门沟通,协调行管部门和各级政府部门配合,提高自查整改和常规凭证核查配合度。四要做好数据修改全流程把控,在省局开放修改权限后及时按照自查核查结果修改,市、县两级统计机构对数据修正全程监督,确保修改数据真实准确。
下一步,长春市统计局将持续跟进自查核查工作,与县级统计机构共同走访核查单位,进行基层业务指导,切实提高全市劳动工资数据质量。
(初审:李思仪 复审:周淑玲 终审:胡建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