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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局“四步走”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名录库维护工作

时间: 2026-03-05 15:3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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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责任落实到人,前期指导到位

  对照国家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调查对象采集审批系统使用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及省局工作要求,为确保辖区内所有的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在库,并及时上报从业人员及工资数据,长春市局首次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工资名录库维护工作。为保证工作落实到位,长春市局要求压实责任具体到人,市、县两级统计机构指定专人作为维护人员,由长春市局统一建立工作账号。为保证维护质量,长春市局相关人员下发操作手册、录制操作视频,并就县级维护人员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确保指导到位。

  二、及时沟通协作,对接基础数据

  与普查中心就账号建立、基础信息比对、在库情况核实等方面积极沟通,做到机关事业单位名录库在原有名录库信息基础上更新,信息变化保持一致。要求县级统计机构与本级编办沟通,掌握机关事业单位变化情况,通过比对基础库、实地查看、企查查等多种方式确认报表单位变化情况。

  三、完成平台上报,进行多级审核

  依托云平台调查对象采集审批系统,维护单位基本信息,对填报情况、上传材料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单位提交至省级审核平台,有误单位退回修改,重新上报后复审。共对124家新增、退出、更改单位进行审核,重点监测新增单位,汇总新增单位上报原因并留存。

  四、建立长效机制,后续跟进完善

  将机关事业单位名录库维护纳入日常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流程。按季度进行系统性更新,长春市局不定期对维护信息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反馈至对应县区。

(初审:李思仪 复审:周淑玲 终审:胡建伟)


主办单位:长春市统计局 电话:0431-88778335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 邮编:1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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