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统计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长春市各级农业统计人员依法开展农业统计调查工作,从基础资料来源、统计数据审核和评估、上报和使用等方面规范全市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加强农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管理,按照《长春市农村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业统计乡(镇)、村级基层基础台账。
培训传达国家局、省局农业培训会议精神,总结今年全市农业统计工作和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筹备工作情况,布置2025年年报及2026年定报工作及农业普查省级试点前期准备工作。
开展农林牧渔产值核算培训,农业综合统计产量报表培训,乡村振兴一套表(试行)培训,并就农业统计工作和农业普查工作进行研讨。
培训强调高质量完成农村统计业务工作。一是切实发挥统计参谋作用,深度了解农业分析运行情况,做好数据分析预判。加强部门协同,高质量完成农村统计收官任务。二是狠抓数据质量,将数据真实准确作为统计工作的生命线。严格执行台账制度,强化审核流程,牢牢守住统计法律底线,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三是做好今年年末工作的同时,为明年各项工作做好准备。要聚焦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深入钻研各项报表的核心业务知识,同时提前谋划、有序推进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重点工作,为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筑牢基础。
各县、市(区)局(分局)、开发区统计机构分管局长、负责农业统计工作和负责农业普查工作的人员,乡(镇)街农业统计工作人员,共200多人参加了培训。
(初审:马松梅 复审:许凤玲 终审:杨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