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责任
局党组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将加强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局党组会议上定期听取统计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通过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统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统计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发挥局党组在推进长春统计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以上率下,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坚持规范执法,依法治统。制定全市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推进全市统计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全市共计完成执法检查287户,其中市级105户、县级182户。二是严格执行案件集体讨论审议制度,加强对统计行政执法决定的法治审核,提升立案处罚的公正性,科学性与执法决定的法治审核,三是强化内部监督,印发《长春市统计局内部统计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制度(试行)》,不断提升统计监督效能。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借用法律顾问“补脑”,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法治宣传,提升法治意识
一是开展多层次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内容,组织专题培训和讲座,提升统计人员的法治素养。二是推进统计法治宣传进党校,通过与市委党校紧密合作,将统计法治课程纳入干部培训体系,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三是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关键宣传节点,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四是积极推进业务培训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全年共计组织培训20余次,培训1000余人。尤其是统计法修改后,向市司法局发送《关于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的函》,协调推动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本地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编印相关资料供有关部门学习。五是灵活运用新媒体平台,以长春统计微讯公众号、长春统计局网页客户端为法治宣传前沿阵地,定时推送法治建设相关内容,丰富普法方式。
(四)开展统计培训,严格执法监督
一是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重新规范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标准,切实提升了各县、市(区)局(分局)独立统计执法能力,明确了统计执法工作和案卷整理的新要求,确保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质量。二是举办统计执法证考前培训班,通过系统性的理论教育和实战演练,帮助参训人员在积极主动的学习氛围中全面掌握统计执法的相关知识,增强备考信心的同时提高解决相关问题的能力,最终7人通过统计执法证考试,全市统计执法力量进一步充实。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长春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统计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当前的宣传活动多集中于常规渠道,缺乏创新性和针对性。部分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数据报送的严肃性认识不足,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较低。
(二)统计执法力量仍需加强
基层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执法人员流动性较大,新入职人员缺乏足够的执法经验和专业培训,导致整体执法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
2025年,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和习近平总书记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统计改革,切实履行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持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内法规的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
(二)进一步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
完善年度统计普法宣传计划,不断提升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结合2025年度重点工作,多形式持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成果。利用新媒体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努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持续强化统计执法监督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动员全系统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举办考前知识培训班。二是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做好2025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检查能力,依法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三是严格按照“三项制度”开展统计执法,严格做好执法检查案卷管理工作。
(初审:许鑫 复审:夏沛馥 终审:勾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