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长春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以依法行政为重点,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优化统计服务、做强统计支撑,着力推动统计工作法治化,不断强化组织领导,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大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改革工作,全力做细做好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夯实责任担当,注重统筹谋划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主动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强化党的领导,认真履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职责。发挥局党组在推进长春统计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局党组会议上研究部署统计法治相关工作议题。印发《2022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对全年统计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安排部署。
(二)强化学习引领,发挥带头作用
市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纲要》《意见》《办法》《规定》),并专题学习《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印发《2022年度长春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学法工作计划》,分季度细化学习内容,重点突出《民法典》《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学习,并要求干部职工撰写学习笔记,提升学习实效,提高统计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
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服务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政府统计职能 一是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指导,长春市统计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统计依法行政、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二是认真梳理公布权责清单,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积极做好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等工作;三是积极落实完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等布置的各项工作,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四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市统计局连续四年聘请律师团队作为局机关常年法律顾问,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二)开展普法宣传,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制市统计局建立普法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制定《长春市统计系统2022年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多次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答题及统计知识竞赛等,厚植统计人员法治意识。全市统计系统深入贯彻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按照“谁调查、谁告知”的原则,面向全市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工作,全年共计发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3000余份。市统计局充分利用长春统计微讯公众号、长春市统计局网页客户端等媒介,定期开展“一周一法条、一月一案例”等释法活动,把握“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中国统计开放日、世界统计日等关键宣传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其中,吉林新闻联播、长春日报等多个媒体平台对市统计局主办的“9·20”统计开放日活动做专门报道。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中,全市统计系统通过设置普法宣传台、播放宣传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统计法》《规定》《统计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手册》宣传折页等活动,进一步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关键少数,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市统计局积极推进《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纳入市委、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长春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在第四次集体学习会及第五次集体学习会上专题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内容。长春市委组织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及重要文件精神内容纳入青中年干部教育学习计划,市统计局在市委党校青中年干部班讲解相关课程,共计50余人参加。(四)压实工作责任,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市统计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长春市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年执法任务及要求,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市统计系统共计完成350户统计执法检查任务。通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依法依纪依规处理统计违法案件,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到位、公开及时。市统计局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每份案卷的执法程序、法律适用、执法文书、案卷制作及整理归档等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梳理分析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提升执法检查水平,共计评查执法案卷381份。为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市统计局加强国家统计执法证管理,在全市统计干部中筛选出30余名符合2022年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报名条件的干部,并将是否取得国家统计执法证作为评价干部综合业务能力的参考因素。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市统计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基层统计执法力量比较薄弱,部分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的敬畏意识不足,统计普法宣传方式还不够丰富。
四、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市统计局将深入推进法治工作建设,坚持统计执法与普法并重,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持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信息公开,切实落实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及时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确保文件内容合法有效。
二是依法规范实施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做好2023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继续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强化执法指导服务,提升县、市(区)统计局(分局)执法检查工作能力,严格规范统计执法程序。严格做好执法检查案卷管理工作。
三是持续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全面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完善年度统计法治宣传实施计划,建立健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制度,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统计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不断创新宣传媒介和载体,认真组织“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知法、守法良好氛围。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法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