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安排和市政府有关批示精神,经各县(市)区、开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长春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推荐,长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了长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为充分发扬民主精神,广泛听取各界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5日至11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2022年7月11日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长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431-88778316 88778317
电子邮件:24836944@qq.com
附件:1.长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名单
2.长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名单
长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
附件:
长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名单.docx 长春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个人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