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统计局关于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通知要求,为切实开展好“宪法日”“《统计法》纪念日”集中普法宣传活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和长春市委、市政府有关统计法治建设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和统计“八五”普法规划顺利开局,长春市统计局从12月1日起,集中开展以“全面弘扬宪法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统”为主题的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
一、高度重视,确保“七五”普法收好关
2020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长春市局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高度重视做好今年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细化各项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局党组提出要把做好统计宣传月活动,作为检验统计督察整改的重要工作成果,坚决打好统计普法宣传翻身仗。为切实加强今年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局分管领导全程负责抓好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全市各级统计机构形成了形成一盘棋谋划,一盘棋部署,一盘棋动作的上下联动的普法格局。为抓好今年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长春市统计局印发了2020年全市统计普法宣传方案,对活动月普法内容、责任单位、普法对象、完成时限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提升普法质效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突出主题,推动统计“八五”普法开新局
为了彰显活动主题,把握活动要求,长春市统计局把今年普法宣传月活动作为谱写统计“八五”普法新篇章的起步月,扎实推进。抓住关键少数,推动学习再深入。通过局党组扩大学习会,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加强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宪法》《民法典》的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发挥深学笃行的“头雁作用”。在学习过程中,结合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统计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学思践悟,注重在理论联系实际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着重在提高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抓落实能力上下工夫。同时,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持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维护统计法律法规和履行防惩统计造假领导责任的自觉性。长春市统计局领导带头撰写发表的署名文章,谈认识、讲收获。长春市统计局副局长撰写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深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被国家统计局采纳刊登在国家局网站上。抓住重点人群,进一步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对农安县乡局级干部进行统计普法培训;于“宪法日”当天,制作三大板块的统计法治宣传PPT,在市政府一楼中庭大屏幕滚动播放,深入宣传“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长春市依法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宪法》《民法典》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答活动,进一步厚植普及法治理念;印刷《统计法》《长春市统计管理条例》等普法宣传手册,发放给全市各市直单位部门,在服务业年报会上就统计法律法规、企业和统计从业人员信用认定及联合惩戒等内容对入统入库企业、统计调查对象开展专题普法、以案释法授课,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
三、创新方式,将统计普法宣传纳入常态化轨道
坚持开展统计普法“三个一”,将统计普法宣传纳入常态化轨道。从2019年末至今,在长春统计微讯公众号创建统计普法“三个一”专栏,推送“每日一法条,每周一案例,每月一小结”,开展统计普法,以案释法,加大统计法规政策宣传力度,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氛围,不断扩大统计普法教育的的覆盖面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