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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月度统计的通知

时间: 2015-01-16 09: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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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月度统计的通知
长统字〔2015〕6号
驻长各服务业企业单位:
  根据吉统办字[2014]74号文件规定,从2015年1月起,辖区内全部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财务状况表(F203)由季报改为月报,特此通知。请各报表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做好统筹安排,充实服务业统计人员力量,确保工作落实;规范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账,确保数出有据;配备必要的设备,满足联网的要求,提高数据质量和工作质量。
  附件:吉统办字[2014]74号
  长春市统计局
  长春市统计局
                    2015年1月12日印发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月度统计的通知》的通知  
吉统办字[2014]74号
各市(州、长白山)及公主岭市、梅河口市统计局:
  为做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月度统计工作,现将《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月度统计的通知》(国统字〔2014〕6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做好统筹安排,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充实服务业统计力量,确保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月度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月度统计的通知
  吉林省统计局办公室      
  2014年10月10日
  附件: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月度统计的通知
  国统字〔2014〕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
  为及时反映我国服务业发展状况,更好地满足国家宏观经济决策需要,国家统计局决定建立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月度统计。
  一、充分认识建立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月度统计的重要意义
  (一)建立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月度统计,是国家统计局完善服务业统计的重大举措。当前,我国国民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服务业统计数据是反映我国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统计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文件中明确提出,统计工作要适应服务业发展新形势,要不断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季度统计不能按月提供反映服务业发展变化的调查数据,因此迫切需要对原有调查进行补充和完善,建立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月度统计。
  (二)建立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月度统计以适应国民经济核算改革发展。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建立以来,调查数据正逐步应用于分地区、分行业服务业增加值核算。开展月度调查,可以更好地适应国民经济分季核算改革的需要,提高服务业调查数据使用效率。
  (三)建立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月度统计,是国家编制服务业生产指数,科学、及时、客观地评估和监测我国服务业短期发展水平的要求。通过收集服务业企业月度统计数据,运用科学的,多指标综合测算方法,构建反映服务业短期发展水平的生产指数,为国家宏观政策决策部门和社会各界及时掌握服务业发展情况提供重要参考。
  二、工作要求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月度统计试行阶段抽取部分调查单位实施调查,各地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全数调查。从2015年2月开始(1月免报),试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月度统计。为保证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各地区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造条件,及早准备。
  (一)加强领导,充实基层服务业统计力量。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统计调查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在服务业统计机构和人员建设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仍不能满足日益艰巨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要求。随着调查单位不断增加,调查质量提高和统计分析不断深入,亟需各级统计机构加强领导,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充实服务业统计力量,要像重视一、二产业那样重视服务业统计:一是要充实省级服务业处室人员力量;二是多举措推进地市、县区服务业机构建设,各地结合实际情况,重点实施对服务业调查单位较多的地区推进;三是加强基层服务业统计专业队伍建设,地市级服务业专职人员应至少2人,县区级服务业专职人员应至少1人。将统计业务能力强的人员配备到服务业统计岗位,同时保持业务人员的稳定性。
  (二)建立机制,狠抓落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月度调查工作具有调查频率高,调查周期短,数据时效性强等特点。各地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将加强服务业统计基础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夯实服务业统计基础。建立统计局内设机构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狠抓落实。
  (三)认真核查,做好达标单位入库工作。各地要结合三经普调查结果和日常工作实际,对达到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标准单位的基本信息进行认真核查确认,将符合条件的调查单位按要求及时入库。
  (四)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严把源头数据质量关。规模以上服务业月度调查通过国家统计局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采集数据,各级统计机构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干扰统计数据行为,各级服务业统计人员要坚决“不闯红线、不踩地雷”,分级负责,层层把关,不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五)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研究建立审核评估方法。研究建立月度调查数据审核评估方法,对本地区服务业发展状况、政策等有总体把握,对主要行业比重和地市比重,龙头企业情况等有较为清晰的了解;将调查结果与相关外部数据、相关专业数据等关联评估,努力提高调查数据质量。
  (六)强化基层业务培训。服务业统计基础较为薄弱,部分服务业企业无月度会计核算,无专职统计人员的情况较为普遍,各地要以建立月度统计为契机,推动服务业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强化对基层统计调查队伍的业务培训。
  国家统计局
  2014年10月8日

主办单位:长春市统计局 电话:0431-88778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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