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务院、省政府分别下发农普《通知》后,我市积极贯彻,认真落实。主管市长崔杰、副秘书长罗远增两次做出批示,要求提出组织实施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认真贯彻落实。统计局党组三次向市领导汇报我市农普工作,并于1月10日、2月15日召开了普查工作会议。同时各县(市)区也都分别召开了普查工作会议,部署农业普查工作,使我市农普机构成立、人员到位、经费预算的编制和落实等工作有序进行。
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长春市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对农业普查的意义、成立机构、部门分工、抽调普查员、开展宣传、填报质量和资料开发等方面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下发了《关于长春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和内设机构的通知》、《关于抓紧组建农业普查机构的通知》、《关于组建信息员队伍的通知》等文件,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开发区和相关部门做好农普准备工作。至此,长春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准备工作已全面启动。
长春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