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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梅虹,工作单位:长春市统计局,执法证号:07010033008,有效期:2025年12月31日。
以上执法证件遗失,现声明作废。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非持证人持遗失统计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予以举报。利用统计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长春市统计局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