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加强统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掌握市情市力、重要普查调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市人大2019年立法计划安排,长春市统计局开展我市地方性法规《长春市统计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现将《长春市统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下午5:00前。
二、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长春市统计局。
联系地址:长春市统计局法规处(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8778329
意见反馈邮箱:1079475364@qq.com
长春市统计局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