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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时间: 2020-12-10 14:3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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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长春市统计局

长春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2.1万个,从业人员18.3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5.5%和下降9.0%。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46.5%,零售业占53.5%。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3.9%,零售业占46.1%(详见表3-1)。

表3-1  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0941

183155

批发业

9738

98709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596

451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992

7088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745

338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408

2272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000

12161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972

50668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2958

14176

  贸易经纪与代理

321

1003

  其他批发业

746

3444

零售业

11203

84446

  综合零售

956

 1757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050

8753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863

530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531

2939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080

12000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2521

22153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593

6748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546

4864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063

4115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商和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9%,外商投资企业占0.5%。(详见表3-2)

表3-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0941

183155

   内资企业

20909

180638

     国有企业

22

1198

     集体企业

49

289

     股份合作企业

8

1848

     联营企业

4

6

     有限责任公司

5706

93205

     股份有限公司

361

11766

     私营企业

14657

71837

     其他企业

102

489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2

1534

   外商投资企业

20

98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71.4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2.1%。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03.38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68.11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3.4%和下降1.9%。负债合计1414.1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51.01亿元(详见表3-3)。

  表3-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971.49

1414.13

2451.01

批发业

1203.38

848.74

1607.61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34.68

117.81

147.9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72.51

38.85

199.18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21.24

15.62

20.4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23.08

15.47

16.76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224.70

174.80

248.78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550.50

381.65

556.27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58.98

94.46

400.13

  贸易经纪与代理

3.95

1.99

3.09

  其他批发业

13.74

8.09

14.98

零售业

768.11

565.39

843.40

  综合零售

265.27

230.11

200.4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30.21

21.45

29.92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9.12

16.72

24.3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8.58

14.68

13.14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59.41

43.76

46.89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277.48

185.61

443.42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35.78

21.07

44.24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28.32

19.24

22.43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23.93

12.73

18.56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2238个,从业人员6.4万人(详见表3-4)。

表3-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万人)

合 计

2238

6.4

 铁路运输业

4

0.1

 道路运输业

1437

3.7

 水上运输业

5

0.0

 航空运输业

23

0.3

 管道运输业

1

0.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21

0.2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463

0.9

 邮政业

184

1.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06.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88.3%。负债合计1578.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66.8亿元(详见表3-5)。

表3-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206.5

1578.7

366.8

 铁路运输业

667.4

367.6

18.4

 道路运输业

1897.8

720.3

116.1

 水上运输业

0.2

0.03

0.0

 航空运输业

98.0

27.0

11.1

 管道运输业

0.0

0.0

0.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6.4

3.1

5.2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510.3

440.6

192.5

 邮政业

26.2

20.0

23.4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0.1万个,从业人员2.2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0.5%和下降19.9%。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9.9%,餐饮业占70.1%。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52.2%,餐饮业占47.8%(详见表3-6)。

 

表3-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260

22203

住宿业

377

11582

  旅游饭店

85

7569

  一般旅馆

211

2568

    民宿服务

11

46

    露营地服务

—

—

  其他住宿业

70

1399

餐饮业

883

10621

  正餐服务

696

8951

  快餐服务

48

757

  饮料及冷饮服务

21

169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35

294

  其他餐饮业

83

45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4%,外商投资企业占1.0%(详见表3-7)。

表3-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260

22203

内资企业

1252

21680

   国有企业

25

3738

   集体企业

9

69

   股份合作企业

2

8

   联营企业

—

—

   有限责任公司

394

8786

   股份有限公司

36

592

   私营企业

786

8487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4

311

外商投资企业

4

21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89.35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21.3%。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6.47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12.0%;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88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39.9%。负债合计55.97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37.51亿元(详见表3-8)。

表3-8 按行业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89.35

55.97

37.51

住宿业

66.47

43.22

20.06

  旅游饭店

54.04

32.53

12.99

  一般旅馆

6.19

4.93

4.42

    民宿服务

0.05

0.02

0.03

    露营地服务

—

—

—

  其他住宿业

6.20

5.75

2.62

餐饮业

22.88

12.75

17.45

  正餐服务

20.51

11.59

13.15

  快餐服务

1.51

0.75

2.52

  饮料及冷饮服务

0.23

0.04

0.11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33

0.23

1.19

   其他餐饮业

0.30

0.15

0.48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229个,比2013年末增长174.6%,从业人员5.3万人,比2013年末下降10.2%(详见表3-9)。

表3-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万人)

合 计

4229

5.3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41

2.1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449

0.3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639

2.9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4.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3.5%,外商投资企业占1.8%(详见表3-10)。

表3-10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万人)

合 计

4229

5.3

内资企业

4212

5.1

  国有企业

8

0.0

  集体企业

1

0.0

  股份合作企业

2

0.0

  联营企业

0

0.0

  有限责任公司

1258

1.9

  股份有限公司

90

1.2

  私营企业

2851

2.0

  其他企业

2

0.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4

0.2

外商投资企业

13

0.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91.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3.5%。负债合计331.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9.2亿元(详见表3-11)。

表3-1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91.0

331.9

249.2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421.7

253.3

158.2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2.2

4.7

10.7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57.0

73.9

90.3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3021个,比2013年末增长71.7%。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985个,物业管理企业1004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853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1.5%、88.7%和93.0%。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6.5万人,比2013年末增长58.5%。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2万人,物业管理企业3.5万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6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8%、94.4%和50.0%(详见表3-12)。

 

表3-1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合 计

3021

6.5

 房地产开发经营

985

2.2

 物业管理

1004

3.5

 房地产中介服务

853

0.6

房地产租赁经营

164

0.2

 其他房地产业

15

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4535.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5.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359.7亿元,物业管理企业80.9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9.3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4.8%、31.1%和下降11.4%。负债合计3604.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77.0亿元(详见表3-13)。

表3-1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535.1

3604.5

777.0

 房地产开发经营

4359.7

3495.6

721.4

 物业管理

80.9

59.8

          43.0

 房地产中介服务

9.3

3.8

4.9

 房地产租赁经营

80.6

41.9

7.6

 其他房地产业

4.6

3.4

0.1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8098个,从业人员7.2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8.7%和44.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1.2%,商务服务业占88.8%。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7.6%,商务服务业占92.4%(详见表3-14)。

表3-1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

合 计

8098

7.2

 租赁业

903

0.6

 商务服务业

7195

6.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9%,外商投资企业占0.0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4%(详见表3-15)。

表3-1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8098

72277

内资企业

8087

71823

  国有企业

28

979

  集体企业

21

262

  股份合作企业

2

10

  联营企业

4

33

  有限责任公司

2371

34162

  股份有限公司

159

1197

  私营企业

5420

33959

  其他企业

82

122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7

161

外商投资企业

4

29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我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817.3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02.5%。负债合计3051.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2.0亿元(详见表3-16)。

表3-1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6817.3

3051.3

242.0

 租赁业

33.4

22.2

14.5

 商务服务业

6783.9

3029.2

227.4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主办单位:长春市统计局 电话:0431-88778335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 邮编:1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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