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统计局
2015年,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国民经济稳步增长,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民生状况不断改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综 合
初步核算,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530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43.3亿元,比上年增长5.0%;第二产业增加值2770.9亿元,增长4.1%;第三产业增加值2415.8亿元,增长9.8%。三次产业结构为6.2:50.1:43.7。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7%、33.4%、61.9%。人均生产总值达到73324元(按户籍年平均人口数计算),比上年增长6.4%,折合11299美元。
全市一般预算全口径财政收入1078.2亿元,下降6.8%。全市地方财政收入388.2亿元,下降2.3%,其中,税收收入300亿元,下降6.3%。地方财政支出765.7亿元,增长13.3%,其中,教育支出106.8亿元,增长2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7亿元,增长37.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5亿元,增长23.7%;交通运输支出19.5亿元,下降35.2%。全口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为19.5%。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1.3%,增幅比上年缩小0.9个百分点,分八大类看,食品、烟酒、衣着、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和居住类价格比上年有所上涨,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交通和通讯和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有所下降。
工业品出厂价格下降1.6%,其中:生产资料价格下降2.3%,生活资料价格下降1.2%。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下降0.9%。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单位:%
指 标 2014年 2015年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102.2 101.3
服务项目价格指数 101.5 100.5
消费品价格指数 102.5 101.6
食 品 104.0 101.1
烟 酒 99.8 103.4
衣 着 101.9 102.4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 101.5 99.5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 100.2 103.3
交通和通讯 100.2 99.2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101.4 99.4
居 住 102.4 102.1
商品零售价格指数 101.2 99.1
全市从业人员总数已达到541.5万人,增长18.9%。其中,城镇单位从业人员126.1万人,从事个体劳动的有84万人。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1039元,比上年增长8.97%。
二、农 业
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49.6亿元,比上年增长6.2%。其中,种植业产值321.4亿元,增长2.6%;林业产值3.5亿元,增长9.8%;牧业产值302.1亿元,增长10.6%;渔业产值5.5亿元,增长6.8%;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6.96亿元,增长3%。
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33.4万公顷,比上年下降0.17%。粮食总产量达到955.7万吨,比上年减少12.3万吨。其中,玉米产量796.6万吨,下降2.9 %;水稻产量136.6万吨,增长9.3%。猪出栏619.4万头,下降2.0%;牛出栏108.8万头,增长1.4%;羊出栏39.3万只,增长4.4%;家禽出栏2.5亿只,增长3.3%。肉类产量达到114.4万吨,比上年下降1%;禽蛋产量达到33.4万吨,比上年增长5.3%;牛奶产量达到7.5万吨,比上年增长9.0%。
主要农副产品产量
指标 单位 2015年 比上年增长%
粮食总产量 万吨 955.7 -1.3
蔬菜总产量 万吨 288.6 12.0
肉类总产量 万吨 114.4 -1.0
禽蛋总产量 万吨 33.4 5.3
牛奶总产量 万吨 7.5 9.0
出栏生猪 万头 619.4 -2.0
出栏家禽 亿只 2.5 3.3
全年农业机械总动力为654万千瓦,比上年增长9%。
全市蔬菜耕地面积为76000公顷,比上年增长0.4%;蔬菜总产值94.6亿元,增长32.9%。全市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产品74个,有机食品32个,无公害农产品67个,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15个,面积18.5万亩。
全年落实国家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农机购置补贴和良种补贴资金共24.29亿元。全市高标准建设省级新农村示范村73个,落实新农村建设项目5大类105项,获得省新农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111万元;开展了长春首届“最美乡村”评选活动,陈家店村等18个村荣获长春市“最美乡村”称号。
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企业产值实现1930亿元,比上年增长10.1%。新开工建设3000万元以上项目115个,完成投资367亿元,增长11.4%。省级以上和市级龙头企业数量分别发展到105户和209户。
三、工业 建筑业
全年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131.8亿元,比上年增长3.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源消耗降低率为15.62%。
全年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8658.2亿元,比上年下降11.8%。汽车制造业累计完成产值4856.4亿元,下降17.8%,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56.1%;农副食品加工业完成产值1282.9亿元,下降9.3%,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14.8%;生物与医药工业完成产值140.3亿元,增长6.3%,占1.6%;光电子信息工业完成产值123.3亿元,增长1.1%,占1.4%;建材工业完成产值632.7亿元,下降3.5%,占7.3%;能源工业完成产值521.1亿元,下降5.5%,占6%;装备制造业完成产值673.8亿元,增长10%,占7.8%。40户重点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589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68%。
2015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 单位 产量 比上年增减%
汽车 万辆 219.7 -12.2
轿车 万辆 163.1 -10.5
公路客车 万辆 2.5 25.5
载货汽车 万辆 11 -28.5
铁路客车 辆 1062 -3.6
变压器 万千伏安 311.5 -23.2
橡胶轮胎外胎 万条 322.6 -7.4
中小型拖拉机 台 4339 -2.6
工业自动调节仪表与控制系统 万台 2.7 -30.2
发电量 亿千瓦时 228.95 -10.4
水泥 万吨 1784.3 -15.9
原煤 万吨 343.51 -17.4
钢材 万吨 14.9 -5.2
卷烟 亿支 198.1 -1
啤酒 万吨 27.1 -8.7
中成药 吨 10703.7 -4
饲料 万吨 394.8 -5.7
精炼食用植物油 万吨 33 42
软饮料 万吨 90.3 1.9
农用塑料薄膜 万吨 2.8 15.1
服装 万件 571.7 6.6
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877.6亿元,比上年下降13.7%;利税总额1275.6亿元,下降17.1%;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总额727.6亿元,下降20.2%。
全年建筑业完成增加值425.6亿元,比上年增长8.0%。 资质以上建筑业完成总产值1114.7亿元,比上年下降10.3%。实现工程结算收入1077.9亿元,下降7.4%。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284亿元,比上年增长12%。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506亿元,下降5.3%。新增固定资产3294.1亿元。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为78.1%,比上年下降9.5个百分点。房屋面积竣工率为9.6%,比上年下降3.1个百分点。
从各产业完成投资情况看,第一产业投资26亿元,下降11.9%;第二产业投资2183.9亿元,增长12.5%;第三产业投资2008.4亿元,增长13.1%。从投资主体看,国有经济投资1233.3亿元,增长20.5%;非国有经济投资 2985.0亿元,增长9.6%,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70.8%。民间投资2888.6亿元,增长9.3%。全市工业投资2146.4亿元,增长14.1%,对全社会投资增长的贡献率达56.3%。
全市商品房施工面积6147.8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3%。商品房竣工面积590.2万平方米,下降23.6%。商品房销售面积810.7万平方米,增长6.8%。商品房销售额534.2亿元,增长12.4%。
2015年,二手房成交4.7万套,成交面积423.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7.8%;其中:二手住房成交4.6万套,成交面积387.1万平方米,增长24.0%。
五、国内贸易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09.3亿元,比上年增长8.8%。分行业看,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2172.1亿元,增长8.5%。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925.7亿元,增长1.6%;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1246.4亿元,增长13.0%。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237.2亿元,增长12.0%。其中: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零售额25.5亿元,增长0.1%;限额以下住宿餐饮业零售额211.7亿元,增长13.5%。
201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及其增速
单位:亿元
指 标 2015年 比上年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409.3 8.8
按行业分:
批发、零售贸易业 2172.1 8.5
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 925.7 1.6
住宿、餐饮业 237.2 12.0
2015年,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企业汽车类零售额237.8亿元,下降6.0%;粮油、食品类零售额93.8亿元,增长8.5%;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147.9亿元,增长4.2%;金银珠宝类零售额37.1亿元,增长11.9%;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57.1亿元,增长7.7%;石油及制品零售额127.6亿元,下降8.2%。
六、对外经济 旅游 会展
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140亿美元,比上年下降32.5%。其中,进口120.7亿美元,下降33.9%;出口19.3亿美元,下降22.2%。在出口企业中:一般贸易企业出口13.7亿美元, 下降25.3%;加工贸易企业出口5.5亿美元, 下降12.3%。
全年新批外资项目(企业)37个,全年实际利用外资56.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3.2%。其中,直接利用外资12.0亿美元,增长13.0%。
全年来长旅游人数达到5726.05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5.72%。其中,接待入境游客43.0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9.14%;接待国内旅游者5682.99万人次,增长15.77%。全年旅游总收入1072.64亿元,增长25.13%。旅游外汇收入31850.19万美元,增长10.2%。
全市共举办规模以上会展活动122项,展览面积220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2.9%和12%。展会直接收入47亿元,带动其他相关产业收入41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5%和15.3%。
七、交通邮电业
全年公路货物周转量356.8亿吨公里,增长6.6%;旅客周转量为58.2亿人公里,下降1.3%。民航完成货邮吞吐量77793.9吨,增长5.8%;完成旅客吞吐量855.6万人,增长15.3%。2015年末全市民用汽车保有量127.1万辆,增长11.0%。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111.1万辆,增长15.1%。
2015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74.4亿元, 增长26.3%。其中:邮政业务总量5.5亿元,增长1%;电信业务总量68.9亿元,增长28.9%。全年特快专递完成42万件,下降19.2%;邮政储蓄平均余额2557.4亿元,增长1.8%。全市市话年末达到121.8万户,下降6.7%;农话年末达到24.5万户,下降5.4%。移动电话年末达到1080.9万户,下降5.7%。互联网用户达到511.6万户,下降8.0 %,其中宽带用户106.0万户,增长4.4%。
八、金融 证券 保险
截至2015年末,全市拥有银行信社类金融机构39家,保险公司34家,证券公司2家,证券公司分公司19家,证券营业部60家,上市企业25家。
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9959.9亿元,比年初增长11.8%。住户存款余额3834.2亿元,增长8.9%。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9009.12亿元,比年初增长19.5%。
2015年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及其增长速度
单位:亿元
指 标 2015年 比年初增长%
各项存款余额 9959.9 11.8
其中:1.住户存款 3834.2 8.9
2.非金融企业存款 3636.3 11.4
3.广义政府存款 1971.9 5.6
各项贷款余额 9009.1 19.5
其中:住户短期贷款 361.1 9.8
中长期贷款 1496.0 18.1
全市股民帐户数达到184.5万户,比上年增长33.4%。有价证券成交总额24674.2亿元,比上年增长196.5%。其中,股票交易成交额20651.8亿元,增长267.2%;国债成交额3275.8亿元,增长42.9%;基金成交额535.8亿元,增长164.3%。
全年保费收入161.7亿元,比上年增长25.4%。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60.6亿元,增长10.7%;人身险保费收入101.1亿元,增长36.3%。全年赔付总金额55.4亿元,增长13.2%。其中,财产险赔付金额33.5亿元,增长16.5%;人身险赔付金额21.9亿元,增长8.5%。
九、城建
2015年末,全市完成道路新建和扩建长度248.6公里,全市道路总面积达到7655.2万平方米,道路长度达到3373.83公里,人均道路面积19.03平方米。
2015年,全市水厂日综合生产能力为129.1万立方米/日,城区使用自来水人数达398.89万人。全市天然气供气总量达到45881.9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达到3.77万吨。城区使用天然气、石油液化气户数达到134.4万户。城区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8663.26万平方米。
到2015年末,全市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646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达到18926.27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5%。
十、科技 质量技术监督 教育
全年专利申请量由上年的7853件增加到10184件,增长29.7%。全年通过鉴定、验收和认定的科技成果237项,获得市以上科技进步奖励成果196项。其中:获省级奖励196项。
2015年末,在全市各级各类科技人员中,驻长“两院”院士40人,其中,域内24人,双聘16人。全市拥有独立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89个。其中,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研究与开发机构59个,社会科学与人文领域研究与开发机13个,科技信息与文献领域机构3个。全市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合同成交额达24.46亿元。市科技管理部门共投入科技经费1亿元。全市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1户。
全市有法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3家,法定计量技术机构11家,计量校准设备83349台/件,检验各类器具186995台/件。全年共定期监督检验产品683批次。受理委托检验17000批次。国家和省的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平均合格率分别达到100%和98.68%。
2015年,长春市各级各类教育学校1622所(不含幼儿园,以下同),其中:在长普通高校37所(含独立学院6所),成人高校8所,中等职业学校103所,普通高中67所,初中270所(含职业初中,以下同),小学1126所,特殊教育10所,工读学校1所。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招生人数34.5万人,其中:研究生1.6万人,普通本专科11.7万人,成人本专科3.7万人,中等职业学校1.6万人,普通高中3.9万人,初中阶段5.3万人,小学6.6万人,特殊教育131人。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校人数131.4万人,其中在读研究生4.9万人,普通本专科在校生42.6万人,成人本专科生10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4.3万人,普通高中在校生12.2万人,初中在校生17.7万人,小学在校生39.6万人,特殊教育在校生950人。
全市各类教育学校专任教师8.97万人。其中:普通高等学校专任教师2.64万人,成人高校专任教师926人,民办机构184人,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0.49万人,普通高中专任教师1.02万人,初中阶段专任教师2.04万人,小学专任教师2.63万人,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360人,工读学校29人。
十一、文化 卫生 体育
2015年全市共有文化(文物)事业机构225家,其中艺术表演团体3家,艺术表演场馆6家,公共图书馆12家,艺术馆、文化馆12家,文化站160家,文化艺术科研、科技机构2家,文物保护研究机构1家,文物保护管理机构3家,其他文化事业18家,其他文化企业1家,博物馆9家。文化市场管理机构15家。公共图书馆总藏量463.15万册,其中少儿图书馆藏量55.89万册。
全市共有国家综合档案馆11个,馆藏档案143万卷、146万件,开放档案16万卷、8万件。
2015年,全市有各类文化经营场所1134家,其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696家(连锁94家),文化娱乐场所257家,演出场所23家,音像制品经营场所155家,古玩(美术品)经营店3家。其中市区(含开发区)文化经营场所591家,其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575家(连锁89家),文化娱乐场所230家,演出场所12家,古玩(美术品)经营店3家。
2015年,全市有广播电台4座,节目10套,中波发射台和转播台26座,转播台24座,广播人口覆盖率为100%;电视台4座,节目9套,电视人口覆盖率为100%。
2015年末,全市卫生医疗机构4317个,增长2.32%。其中:医院、卫生院301 所,与去年同期持平,拥有医疗床位4.73万张,比上年下降0.21%。卫生技术人员为4.75万人,比上年增长5.07%。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73人。
2015年末,市辖区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家,城区人口覆盖率达到99.1%。374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合作医疗,常住人口参合率达到99.52%,共筹集资金17.96亿元,已有144.61万参合农民受益,支付补偿金15.35亿元,占筹资总额的91.16%。
全年成功承办了瓦萨国际越野滑雪赛、国际雪联越野滑雪赛中国巡回赛、世界罗佩特越野滑雪巡回赛、中美男篮对抗赛等国际国内大型体育赛事10余项次,举办了市青少年短道、速滑、篮球等省市各级各类体育赛事500余项次。
以“繁荣群众体育,建设幸福长春”为主题,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近2000项次,参与人数达百万人次,公布了《长春市民体质状况报告》。投入资金650万元,为城区安装100套健身路径,为17个乡镇、152个行政村安装健身器材。全年体育彩票销售15.36亿元,占全省销售比例的40.18%。
十二、环境保护
2015年末,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6.1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9.5分贝。
全年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级天数237天,占总天数的64.9%,其中,优级天数39天,占10.7%;良级天数198天,占54.2%;空气首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年日均值每立方米66微克,比上年下降2微克;二氧化硫年日均值每立方米36微克,比上年下降5微克;二氧化氮年日均值每立方米45微克,比上年上升2微克;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十三、 人口 人民生活 社会保障
2015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为753.8万人。其中,市区人口436.1万人,三县(市)人口317.7万人。全市人口出生率为7.32‰,死亡率5.17‰,自然增长率2.15‰。
2015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9090元,比上年增长 6.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49元,增长4.1%。
2015年底,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04.2万人,比上年增长3.8%。其中,在职职工144.4万人,增长3.6%;城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5.3万人,增长2.3%。全年征缴养老保险基金128.6亿元,增长10.6%;征缴失业保险基金15亿元。全年共为59.7万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45.9亿元,增长17.2%;为2.5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金1.1亿元。
2015年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07.4万人,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38万人和113.3万人。
2015年全市共开发就业岗位15.1万个,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2万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在就业5.8万人,其中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2万人。全市就业困难群体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稳定在2万人以上,当年扶持522户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累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9万人次。到年底,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6℅。
截止到年末, 全市城市居民51774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居民18336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累计全年发放城乡低保资金3.4亿元(城区和双阳区数据)。
全市建设保障性住房1429套、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总投资额39000万元。
全市在民政部门注册养老服务机构共有519家,总床位数37743张。其中:国家办养老机构6家,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416家。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97所。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3.5亿元。募集善款2372万元,总支出慈善募捐款2381.15万元,受助群众达3万人次。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行业数据系有关部门(行业)提供。
3、本公报长春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