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长春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6%。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零售额同比增长2.5%,乡村零售额同比增长4.0%。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同比增长2.4%,餐饮收入同比增长4.0%。
限额以上单位商品类别看,10类商品零售额同比保持增长,其中:石油及其制品类同比增长7.0%,粮油、食品类同比增长10.4%,饮料类同比增长14.5%,体育娱乐用品类、书报杂志类、文化办公用品类、通讯器材类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0.8%、13.1%、10.8%、21.4%。
(初审:刘嘉鑫 复审:逯桂梅 终审:杨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