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长春市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以下简称“文化企业”)183户,比一季度增加7户,实现营业收入69.6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同比增长2.4%。其中,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实现营业收入7.1亿元,同比下降12.3%。
分产业类型看,文化批发和零售业实现营业收入26.1亿元,同比增长6.2%,呈现恢复增长态势;文化服务业39.4亿元,增长0.7%;文化制造业4.2亿元,下降3.8%。
分领域看,文化核心领域实现营业收入60.5亿元,同比增长0.8%;文化相关领域9.1亿元,增长14.6%。
分行业看,文化投资运营1.8亿元,同比增长15361.0%,呈快速发展势头;文化娱乐休闲服务2.0亿元,增长35.6%;文化消费终端生产4.3亿元,增长35.3%;文化装备生产0.3亿元,增长28.3%;新闻信息服务实现营业收入2.3亿元,增长3.5%;内容创作生产12.9亿元,增长2.1%;文化传播渠道31.5亿元,下降0.7%;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4.5亿元,下降5.2%;创意设计服务10.1亿元,下降16.0%。
上半年,文化企业利润总额1.2亿元,同比下降52.2%。二季度末,文化企业资产总计548.8亿元,同比增长2.4%;每百元资产实现营业收入为25.4元,比一季度增加1.8元。
一季度长春市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主要指标情况

(初审:邵伯童 复审:王庶民 终审:杨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