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份,长春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3.9%。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零售额同比增长3.6%,乡村零售额同比增长30.0%,乡村零售额增速比城镇快26.4个百分点。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同比增长3.7%,餐饮收入同比增长10.5%,餐饮收入增速比商品零售快6.8个百分点。
从限额以上单位商品类别看,11类商品零售额同比保持增长,其中:汽车类同比增长5.1%,石油及其制品类同比增长10.0%,粮油、食品类同比增长2.2%,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同比增长1.5%,体育娱乐用品类、书报杂志类、家具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31.6%、14.7%、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