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政府网
  • 吉林省政府网
  • 长春市政府网
  • 登录
  • 退出
  • 注册
  • 首页
  • 机构简介
  • 政府信息公开
  • 机关党建
  • 互动交流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经济信息

1-11月份长春市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0.7%

时间: 2019-01-02 13:39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1-11月份,长春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823户,占全省总户数的57.0%;完成营业收入676.8亿元,占全省比重达56.6%,同比增长10.7 %,增幅环比提高1.3个百分点,增速在全省9市、州中居第4位。

  一、十个行业门类营业收入呈现八升两降特点

  分行业看,长春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中,除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下降25.3%、卫生和社会工作下降1.8%外,其他行业均实现增长。其中,营业收入增幅较大的行业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营业收入188.7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的27.9%,同比增长13.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131.9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的19.5%,同比增长19.7%;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77.7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的11.5%,同比增长15.7%;房地产(物业管理)实现营业收入25.2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的3.7%,同比增长24.2%。上述四个行业对长春市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89.7%。

  1-11月份各行业营业收入完成情况

 

营业收入(亿元)

增长%

总计

676.8

10.7

其中: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88.7

13.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98.4

2.3

房地产(物业管理)

25.2

24.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2.0

19.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7.7

15.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6

-25.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6.9

11.2

教育

6.0

4.2

卫生和社会工作

8.0

-1.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0.3

9.2

  1-11月份,长春市重点服务业企业796户,占全省总户数的64.1%;完成营业收入226.3亿元,占全省比重为80.1%,同比增长15.4%,增速环比提高3.5个百分点,增速高出全省4.3个百分点,在全省9市、州中居第1位。  二、重点行业营业收入增长15.4%

  1-11月份全省重点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情况

地区

全部单位数(个)

营业收入(亿元)

增长(%)

全省

1242

282.4

11.1

长春

796

226.3

15.4

吉林

118

18.0

-5.2

四平

103

7.8

-3.0

辽源

19

2.5

-4.7

通化

74

5.5

-22.0

白山

16

4.5

11.8

松原

48

4.8

10.6

白城

18

1.0

-2.9

延边

44

7.8

-8.8

长白山

6

4.1

18.7

 

  1-11月份重点服务业分行业营业收入完成情况  现代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其中,商务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123.4亿元,占全市重点行业的比重达54.5%,同比增长19.4%,增速环比提高3.1个百分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50.7亿元,占全市重点行业的比重达22.4%,同比增长12.4%,增速环比提高2.2个百分点。这两大重点行业拉动长春市重点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3.1个百分点。

 

户数

营业收入(亿元)

增长%

合计

796

226.3

15.4

商务服务业

336

123.4

19.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7

50.7

12.4

新闻和出版业

18

9.4

3.2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19

6.9

14.6

其他服务业

26

5.2

16.4

居民服务业

57

10.0

7.3

文化艺术业

5

0.6

33.8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28

1.7

20.9

租赁业

65

6.7

33.8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0

8.4

-5.7

体育

1

0.1

3.3

娱乐业

14

3.2

13.8

  


主办单位:长春市统计局 电话:0431-88778335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 邮编:130022

网站标识码:2201000004吉ICP备11002904号 吉公网安备 22010202000538号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